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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徽采云”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时间:2022-12-08 为进一步规范“徽采云”电子卖场管理,提高采购工作效率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现将“徽采云”电子卖场各场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通知如下: 一、直接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、协议供货馆、定点采购馆、三首产品馆、乡村振兴馆。 (一)网上超市: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;市(县、区)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。 (二)协议供货馆、定点采购馆:400万以下货物、服务。 (三)三首产品馆、乡村振兴馆:无金额限制。 二、议价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、协议供货馆、定点采购馆、三首产品馆、乡村振兴馆。 (一)网上超市: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;市(县、区)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。 (二)协议供货馆、定点采购馆:400万以下货物、服务。 (三)三首产品馆、乡村振兴馆:无金额限制。 三、竞价采购 即单品牌竞价,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、定点采购馆。 (一)网上超市: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;市(县、区)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。 (二)定点采购馆:无金额限制。 四、反向竞价 即多品牌竞价,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、协议供货馆。 (一)网上超市:400万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;省级50万、市县30万以下非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。 (二)协议供货馆:无金额限制。 本通知与2022年5月31日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的《安徽省政府采购网“徽采云”电子卖场操作指引》不一致的地方,以本通知为准。 |